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严格限制景区内影视拍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10:3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杭州5月12日专电(记者方益波 万可)12日上午,建设部发布通知,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要求各地立即组织力量对此类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造成严重破坏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要求各地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限期上报。

  须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在9日于杭州举行的“城镇和风景区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批评电影《无极》剧组在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拍摄中,对当地自然景观造成破坏。建设部《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中指出,风景名胜资源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内地形地貌、自然山体、林木植被、河流水系、文物古迹等是风景名胜资源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地要把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严格禁止和限制在景区内影视拍摄

  《通知》明确指出,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严格禁止和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或批准进行任何形式的因拍摄活动而影响或破坏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和活动。确需进行此类活动的,必须进行认真评估和论证,并提出保护方案,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得到严格保护。《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对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进行审批,重点对保护方案和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

  将建立问责制度

  《通知》还强调,经审核,在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进行此类活动可能对资源环境构成负面影响的,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不得批准其实施;如认为不构成负面影响的,应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部核准。

  《通知》说,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影视拍摄和大型主题演艺等活动及其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造成轻微毁损的,要限期恢复、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破坏的,除限期恢复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相关报道

  “海棠金舍”残体被彻底拆除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专电 记者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获悉,受到媒体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碧沽天池环境遭到破坏一事近日得到解决。在州、县两级的努力下,目前对“海棠金舍”的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其残体已被彻底拆除。

  据迪庆州委宣传部透露,自2004年6月14日《无极》剧组因“海棠金舍”出现质量问题撤离迪庆州后,剧组随后与迪庆州签订了代管协议。2005年8月4日,剧组方面正式委托迪庆州委宣传部拍卖处理剩余物资及清理场地工作,州委宣传部将此事委托给香格里拉县。10月16日,香格里拉县政府经集体研究后,同意接受委托。

  此后媒体的高度关注,使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香格里拉县林业局请来施工队,于今年4月10日组织工人上山清理垃圾,到24日全部拆除工作结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