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校校内上网须实名并限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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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09:1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5月15日专电(张敏 沈洋)近日,江西省出台《江西省高校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管理意见》,严禁校内上网场所进行经营活动,要求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并限制校内上网场所开放时间。 这一《意见》由江西省教育厅、文化厅、公安厅等7部门共同制定,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转。主要内容包括:校内上网场所必须通过学校校园网接入互联网,建立IP地址使用信
《意见》规定学校的房产和设备不得以出租、承包、合作经营等方式用于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网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