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玻利维亚应考虑自由社会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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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12:31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评论员 刘 晗 5月13日,第四届欧盟-拉美峰会在维也纳落下帷幕,此次会议值得注意的,除了通过了旨在推进双边关系的《维也纳宣言》,便是特立独行的查韦斯和莫拉莱斯了。不打领带而极其惹眼的莫拉莱斯此次受到了多方指责。
目前有20多家外国跨国公司经营玻利维亚72%的石油天然气产业,其中最大的是巴西石油公司和西班牙雷普索尔石油公司。5月1日莫拉莱斯宣布对油气资源实行国有化,玻利维亚国营石油矿业公司将对全国所有油气田实行全面控制,所有在玻经营的外国公司必须在今后180天内与之重新签订合同。显然,国有化使这些公司面临两个选择:要么走人,要么同玻利维亚签订新合同。莫拉莱斯对这些公司丝毫不予补偿的行动定然招致巴西和西班牙等国不满。在此次峰会上,墨西哥总统福克斯以及法国总统希拉克也为之鸣不平,当面质问了莫拉莱斯。很显然,在此次峰会推进双边自由贸易和合作的大背景下,莫拉莱斯有点陷入被围攻的境地。 而在国有化过程中表现强硬的莫拉莱斯,此次语调则稍显温和。在与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的会晤中,莫拉莱斯给了西班牙政府一封信,信中承诺将在外国公司签订新的合同之后,给外国公司提供“切实的、长久的法律保障”。莫拉莱斯在以硬性姿态将油气资源以“主权”的名义收归国有之后,又以稍软的口吻、切实的承诺来留住外国公司,想必也是深思熟虑。 其实,本次峰会最终确定的《维也纳宣言》也承认“各国管理和规制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莫拉莱斯的国有化行动也因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确认,而背后的意义便在于,通过莫拉莱斯的主权宣示和峰会对此的某种程度的承认,玻利维亚力图改变以往疲软虚弱的政府对油气资源松垮的管理控制,并确立国家的作用以堵住“被切开的血管”,防止资源进一步的无端外流。而国家力量的出场和在场,是拉美在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中多年来予以忽视的——很显然,保证基本经济秩序、疗治社会痼疾,都是国家的任务。 但这种颇为强硬的主权行为,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果。如果说莫拉莱斯此举是义不容辞的话,那么从情理上讲,断然地跟外国公司撕破脸皮、刀兵相见,总有点不近人情。毕竟,对于并没有自主开发油气资源技术能力的玻利维亚来说,这些外国公司在相当程度上不可缺少——国有化的目的并不是将石油天然气由国家封存起来,而是更好地加以利用,造福整个人类。 由此看来,莫拉莱斯下一步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在保证社会主义国家主权的前提下,更好地开发油气资源。实际上,从目前玻利维亚的技术水平和开采能力来说,完全的国家控制并非上策。而且,对于油气资源的所有权本身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就要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和经营,这样不但会导致整个石油工业的停滞,甚至也会触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根基。莫拉莱斯完全可以在某种仪式化行动确认了国家主权对于油气资源的所有地位之后,将经营权交给外国公司,从而通过类似某种股东地位的剩余索取权来分享外国公司经营所得来的利润,实现国家的所有权,并进而进行“社会分红”和国家再投资,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率。实际上,这也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的"自由社会主义"(liberal socialism)的意涵所在。 这样做的效果有两个:一方面通过将一定的经营权赋予外国公司,从而留住了外资以及技术等本国所缺少的必要资源,也可以进而推进国家主权之下新的自由贸易格局,从而调和自由经济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通过对于油气资源开发而得到的收益,可以提高玻利维亚的国家能力,尤其可以通过这笔资金来进行社会政策的推进,特别是对于下层人民的体恤和扶持,在实际层面疗治因为贫富分化所带来的社会机体的内在裂伤,在政治民主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