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称FBI未经批准暗查3501人纪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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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美国广播公司/ABC网站报道,美国司法部的官员称,美国联邦调查局2005年在没有获得司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仅仅根据“爱国条款”就私自调查了3501名美国公民的电话以及相关纪录,这其中甚至包括美国多家知名媒体的记者。 美国司法部的官员称,美国联邦调查局在获取这些个人资料时,并没有取得美国司法部门的批准。联邦调查局的特工部门根据“爱国条款”只签署了一份国家安全信,就要求相
美国司法部的官员还称,2005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共签署了9254份国家安全信,并以此为依据调查了3501名美国公民的私人记录。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还对美国广播公司以及《华盛顿邮报》的多名记者进行了监控,并通过电话公司查看了他们所有的电话记录。美国联邦调查局认为,他们在查阅记者电话记录时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些记者违规对外泄露机密信息,调查行为本身并没有违背美国的法律。美国联邦调查局在要求电话公司提供电话纪录的同时,还一再警告他们不得对外界透露任何有关调查的情况。 面对不断增大的外部压力,美国联邦调查局15日首次公开承认,该局刑事犯罪调查机构经常会查阅普通美国公民甚至是联邦政府雇员的电话记录。他们强调这一举措是为了防范或调查政府秘密信息外泄。美国联邦调查局辩解说,他们并没有定期监视政府雇员与媒体记者之间的往来电话,一般情况下,只有当政府司法部门移送泄密案件之后,联邦调查局才着手展开调查。而且有关窃听和情报收集活动针对的主要是“基地”组织及其支持者,在政府从事的所有活动中,美国普通民众的隐私权都得到了充分保护。而美国广播公司则报道说,联邦调查局在追踪泄密案件的过程中,曾经秘密追查媒体记者拨出的电话号码。 此前,美国媒体曾报道美国情报部门建立有秘密的数据库,以窃听美国境内的所有通话信息,包括普通美国公民与亲人朋友和商业伙伴进行的各种记录等。此外,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实施了更为严密的监控。美国《国土安全法》规定,如果互联网上出现了“危及国家安全”的情况,或者“受保护的电脑”遭到袭击,相关部门无需征得法院同意即可对想要掌握的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控。(春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