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惨案”中方诉讼被驳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3: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东京5月16日电据日本共同社16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当天对“平顶山惨案”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了中方原告的上诉。由此,东京高等法院的二审判决正式生效。1996年8月,惨案幸存者莫德胜、方素荣和杨宝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承认侵华日军犯下的罪行,向受害者谢罪并给予赔偿。2002年6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05年5月,东京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明确认定了“平顶山惨案”和3名原告的受害事实,但再次驳回了中国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