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出入境法要求外国人留指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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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2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5月17日电 日本国会参议院17日通过了《出入境管理与难民认定法》修正案。这项修正案规定,16岁以上的外国人在入境审查时有义务接受指纹采集和头像拍照。 修正案适用对象不包括在日本的“特别永久定居者”、未满16岁的儿童、因外交及公务赴日人员以及日本政府邀请的国宾等。
这项修正案此前已在众议院获得通过,17日在参议院通过后正式成为法律。日本政府表示争取从明年秋天起实施修改后的出入境法。 据报道,日本政府虽声称该修正案是为了阻止恐怖分子冒充他人入境,但由于与犯罪无关的普通游客也将承担接受指纹采集等义务,日本律师联合会及市民团体等批评该修正案有侵犯人权之嫌。(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