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重金与“老美”相亲 广州富婆告媒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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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1:14 汉网 | |||||||||
据《信息时报》报道听说有人可以介绍一名瑞士裔美国人与她相亲,广州一中年富婆甩下17000元购买往返机票让该男子来中国。见面却发现,该男子不是她想象中白皮肤的“纯正老外”,而是一名华裔,她将介绍人告上法庭,想将钱要回来。法院日前审理认为,双方没有书面约定该美国男子的外部特征,介绍人不需担责。 为异国相亲花重金
2004年底,梁某(化姓)想介绍一名美籍男子阿SAM给张某(化姓)。张某48岁,经济条件优越,仍孤身一人。张某欣然答应,并承诺负担该美籍男子往返中美的费用,随后,她将17000元交给梁某。2005年2月,梁某到美国时给阿SAM带去了张某的照片,阿SAM看后愿用那些钱乘飞机到广州与张某相会。 非“纯老外”富婆告媒人 2005年3月中旬,“阿SAM如约从美国前来中国,我安排阿SAM与张某见面。当晚,我陪同张某和阿SAM吃晚饭,饭后张某和阿SAM还出去单独活动了一会。”梁某称。几天后,张某找到他,想要回那17000元。原来,张某认为梁某没依约给她介绍美国男人。“说好的,那个美籍男子是瑞士裔的白种人,可来的是一个美籍华裔”。 而梁某则认为,他只是承诺充当介绍人,安排了张某和阿SAM见面。钱已交给阿SAM,因此不同意退钱。双方僵持不下,诉诸法庭。 男方特征未约定富婆输官司 该案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焦点在于阿SAM是否就是张某指定要相识的美籍男子。由于双方没针对美籍男子的特征作出书面约定,法院结合双方亲友提供的证据,认定阿SAM就是双方约定的介绍对象。双方没约定要达到什么效果,梁某仅起到介绍认识的作用,无须承担因介绍认识引起的后果。梁某已完成受托事务,张某不能再要求返还款项,故驳回了她的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