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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亚谈长期停火条件(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09:09 每日新报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总理伊斯梅尔·哈尼亚22日说,如果以色列撤回至1967年中东战争以前的边界,由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的巴政府准备与以色列达成一个长期停火协议。

  1967年边界

  “如果以色列撤回1967年边界,和平将实现,我们将执行一个多年的停火。”哈尼亚在加沙的办公室中接受以色列《国土报》记者丹尼·鲁宾斯坦独家专访时说。“我们政府准备与以色列维持长期的停火。”巴勒斯坦内阁部长齐亚德·扎扎说,停火在“任何时候都可自动再度开始”。

  1967年爆发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了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东耶路撒冷等地区。当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以色列撤离在最近冲突中所占领的领土。

  以色列虽然原则上接受巴勒斯坦建国,但曾多次表示,无意撤回至1967年战争前的实际控制线。

  哈尼亚对于以色列政府尚未接受巴勒斯坦政府代表谈判感到惊讶。巴勒斯坦政府已经决定,允许内阁部长与以色列政府代表就日常问题展开谈判。

  这个决定是哈马斯政府所做的最初决定之一,哈尼亚认为这个决定符合他的路线———准备与以色列就实际问题谈判,但不谈意识形态和政治问题。

  政府领导人

  哈尼亚不愿谈论哈马斯拒绝承认以色列生存权的问题,他说:“把哈马斯放在一边,我现在作为巴勒斯坦政府的领导人与你说话,而不是作为一个运动的领导人。”

  哈尼亚和其他内阁部长对他们的政府被称为“哈马斯政府”感到不快,他们强调说,提到这个政府时应该用“巴勒斯坦政府”。

  哈尼亚还说,以色列必须把代收并扣留的税款交给巴当局。他说,以色列决定向巴医疗机构转交的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款项,只是以色列必须交给巴勒斯坦的部分款项。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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