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承认黑山公决结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10: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新华社今晨专电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鲍里斯•塔迪奇和总理沃伊斯拉夫•科什图尼察23日分别发表讲话,表示接受塞尔维亚和黑山(塞黑)的黑山共和国于21日就黑山独立进行的全民公决的结果。 “我支持保留国家共同体,但作为一个民主共和国的民选总统,我承认黑山公民所表达的自由意愿。”塔迪奇说。他呼吁塞尔维亚与黑山在未来“密切合作”。
科什图尼察当天也对媒体记者说:“塞尔维亚将完全尊重黑山的全民公决结果,但我们还必须等待最终结果。” 根据塞黑的黑山共和国公决委员会23日公布的最新初步统计结果,86.49%的登记选民参加了全民公决,其中55.5%的选民支持独立。这一数字达到了黑山全民公决法案规定的独立标准,标志着黑山可以成为一个新的主权国家。 塞黑的前身为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解体后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前南共和国于1992年自愿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南联盟议会于2003年2月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改联邦制国家为松散国家共同体。根据该宪章,塞尔维亚、黑山两个共和国在2006年2月之后有权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是否独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