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交部设领事保护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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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5:01 新民晚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外交部29日举行领事司领事保护处成立仪式,外交部长李肇星出席并讲话。 李肇星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做好领事保护工作,是新时期外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外交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做好领事保护工作,是人民的需要,时代的呼唤。李肇星要求外交
为适应当前领事保护新形势,外交部首次在领事司内设立领事保护处,专门处理和协调中国海外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目前,该处工作正常展开,并正进行从东帝汶撤侨等领事保护工作。 相关链接 中国领事保护机制日渐成熟 领事保护是指派遣国的外交、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接受国维护派遣国的国家利益、保护派遣国公民和法人的正当权益的行为。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的领事保护工作是根据外交部《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来进行的。近年来,中国领事保护应急机制正日渐成熟。2005年领事司共处理各类领事保护案件2.9万多起。 近年来经领事司处理过的重大领事保护案件主要有: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海啸发生后,对于受海啸影响的中国公民开展救援工作;2006年春节期间,一香港旅游团在埃及旅游时发生车祸;2006年2月15日,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在巴基斯坦遭到歹徒袭击遇害身亡;2006年4月18日,所罗门群岛发生骚乱,中国政府实施了撤侨行动。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