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每周工作不宜超过24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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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6:13 深圳晚报 | |||||||||
荷兰科学家追踪调查得出结论: 孕妇每周工作不宜超过24小时 英国《每日电讯报》28日报道说,荷兰阿姆斯特丹生育研究小组在对7000名孕妇进行追踪调查后得出结论,孕妇一周的工作时间最好能控制在24小时内。
研究发现,每周紧张工作超过32小时的孕妇,其新生儿的体重会比平均体重轻5盎司(约150克)。这与吸烟孕妇的新生儿体重相对较轻的情况一致。研究显示,长时间工作的孕妇容易增加惊厥的风险。惊厥是一种严重的孕期综合征,由胎盘缺陷所致,从而影响对胎儿的供血。孕妇则会出现昏迷、痉挛,症状包括水肿、高血压和尿蛋白等。(宗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