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孕妇每周工作不宜超过24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6:13 深圳晚报

  荷兰科学家追踪调查得出结论:

  孕妇每周工作不宜超过24小时

  英国《每日电讯报》28日报道说,荷兰阿姆斯特丹生育研究小组在对7000名孕妇进行追踪调查后得出结论,孕妇一周的工作时间最好能控制在24小时内。

  研究发现,每周紧张工作超过32小时的孕妇,其新生儿的体重会比平均体重轻5盎司(约150克)。这与吸烟孕妇的新生儿体重相对较轻的情况一致。研究显示,长时间工作的孕妇容易增加惊厥的风险。惊厥是一种严重的孕期综合征,由胎盘缺陷所致,从而影响对胎儿的供血。孕妇则会出现昏迷、痉挛,症状包括水肿、高血压和尿蛋白等。(宗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