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新下议院10月15日举行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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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9: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曼谷五月三十日电(记者 罗钦文) 在四月二日大选被宪法法院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后,泰国党派各方所关切的新的下议院大选日期,三十日由泰国内阁批准为十月十五日。 在今天的每周内阁例会后,泰国看守副总理威沙努向此间媒体透露,看守总理塔信主持的是次内阁会议批准了中央选举委员提出的新的大选日期,即十月十五日进行新的下议院选举投票。
这个日期一旦获得国王谕准,意味着各党派成员可以自由转党、跳党,主要大党可能面临重新洗牌。因为五个多月后才举行的大选投票,突破了“下议员候选人在大选前必须拥有至少九十天党龄”的法律限制。 泰国国会下议院大选的日期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向政府提议,政府确认后再由国王谕令宣布。因为二月来持续爆发大规模街头抗议反政府活动,泰国政府二月底被迫紧急解散下议院,并提前三年于四月二日举行大选。而四月二日大选受到三大在野党的联合抵制,致使下议院“难产”,新政府难以产生。 面对政治僵局延续,泰国国王四月二十五日晚谕示主要司法机构“寻求途径解决政治危机”。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宪法法院遂遵循谕示,联合举行司法峰会商讨对策,并在各自司法权限内加紧审理涉及四月二日大选的相关诉讼,裁定四月二日大选无效,并一再敦促中央选举委员请辞。 然而,在一名委员率先请辞后,泰国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现有另外三位委员依然未辞。泰国主要反对党一直坚称目前的这个中选会不具有组织新大选的资格。况且,中选会现人员不整,是补选两位委员还是进行重组,尚属未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