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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蛮”的欧美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事实上,在达成这项协议之时,欧盟便非常不情愿。为了迫使欧盟委员会在这一问题上妥协,美国曾多次发出威胁,如果欧盟不向美国海关提供乘客信息,美国机场将拒绝来自欧盟的航班在美国机场着陆,或者对每位乘客处以高达6000美元的罚款,最终使欧盟就范。

  2005年5月,美国又建议所有赴美航班在起飞前必须在地面上停留1个小时,以便对照恐怖分子警告名单逐个查看乘客的姓名。欧盟对这项建议表示了强烈反对,认为这不仅侵犯了乘客的隐私,还扰乱了航班安排。

  此外,美国法律要求乘客护照必须包括数码照片和指纹等生物遗传数据,欧盟虽勉强表示执行,但将最后期限设定在了2006年8月。

  美国还希望得到途经美国领空不作停留的航班上的乘客名单。因为2005年4月荷兰皇家航空公司一架从阿姆斯特丹飞往墨西哥的航班上,有两名乘客在美国政府的禁飞名单之列。于是美国航空部门禁止该航班飞经美国,致使航班在起飞后5小时不得不折回荷兰。

  (国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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