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创始人被判十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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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0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首尔5月30日电韩国法院30日以做假账等罪名判处前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10年有期徒刑。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日对金宇中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判决。判决书指控金宇中在经营大宇集团时有违法行为,最终导致集团倒闭,集团的不良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也给提供公共资金的民众增加了负担。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金宇中为大宇集团伪造总额达20万亿韩元的假账、从金融机构骗取9.8亿韩元贷款、向国外转移财产等罪名成立。法院判决向金宇中追征 21.4万韩元(约合220亿美元)资金,罚款 1000万韩元。鉴于金宇中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种疾病,法院决定不取消此前对他执行的停止拘捕的命令。 现年69岁的金宇中上世纪70年代创办大宇集团,创造了“大宇神话”。该集团一度名列韩国第二大企业集团,但因负债经营和盲目扩张,于1999年倒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