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美欧航空安全协议被判“死刑”欧洲法院裁定,这项要求提供乘客信息的协议不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韩曙) 欧洲法院5月30日作出裁决,废止欧盟两年前与美国签订的欧美航空安全协议,认为这项要求欧盟向美方提供客机乘客信息的协议是不合法的,并且敦促美欧双方尽快就提供乘客信息问题达成新的协议。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政府为打击恐怖主义通过法律,要求所有运营美国航线的航空公司向美国安全机构提供所有进出美国的乘客的信息,原本一律免检进入美国的欧
盟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班也不例外。经过双方多次交涉,2004年5月,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向美国提供乘客个人信息。按照这份协议,欧盟的航空公司必须在赴美国的航班起飞后15分钟内向美国方面提供航班上所有乘客的34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和信用卡信息等,但其中不包含乘客的宗教信仰等“敏感”信息。另外根据协议规定,美国方面保存这些资料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半。

  这一协议在欧盟方面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欧洲议员认为,这项协议严重侵犯了欧盟公民的个人隐私,因此联合向欧洲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欧洲最高法院对此项协议进行审查,以确定它是否合法。

  经过长时间的审查,欧洲法院于5月30日作出判决,认定美欧之间这项提供乘客信息的协议不符合法律,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是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判定该协议无效。但考虑到反恐问题的重要性,欧洲法院没有宣布立即停止这项协议,而是将期限延长到今年9月30日,并且表示希望美欧能利用剩下的几个月时间继续协商,就此问题达成新的、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在9月底以前,旧有的协议将一直沿用。

  欧盟委员会表示,他们服从欧洲法院的判决,并且立即表示将和美国方面进行协商。美国方面对欧洲法院的决定也表现得相对冷静,并且表示出了合作的意愿。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斯图亚特表示:“美欧之间不可能停止信息的共享,也不可能停飞双方之间的所有航班。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来维持航班的正常运行。”

韩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