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宇集团前会长被判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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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首尔5月30日电(记者张锦芳) 韩国法院30日以做假账等罪名判处前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十年有期徒刑。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日对金宇中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判决。法院在判决中认定金宇中为大宇集团伪造总额达20万亿韩元的假账、从金融机构骗取9.8亿韩元贷款、向国外转移财产等罪名成立。法院判决向金宇中追征21.4万韩元资金,罚款1000万韩元。
现年69岁的金宇中上世纪70年代创办大宇集团,创造了“大宇神话”。该集团一度名列韩国第二大企业集团,但因负债经营和盲目扩张,于1999年倒闭。 张锦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