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客运经营权打破“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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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23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蔡敏敏通讯员黄晓勇邹忠)《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从今天起正式实施,标志着上海省际客运班线经营权将首次打破“终身制”,这是记者从市交通局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了解,这一规定是继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明确班线有期限经营后,地方首部较为系统的班线经营权管理规定,对班线经营要求、发展计划、许可和招投
根据规定,本市现有客运班线经重新审核确认后授予4年经营期限,新增客运班线经营期限统一为4年。班线经营期满后,根据评议考核等级分别给予4年、6年或8年的延续经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