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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3C”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53 东方网-劳动报

  儿童玩具:

  本报讯(记者司徒任远)昨天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家长,购买儿童玩具请验明“3C”标志。

  据悉,自今年3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娃娃玩具等6类产品实施“3C”
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保护儿童人身健康和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表示,将于明年6月1日起禁止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无“3C”认证标志的上述六类产品。因此消费者购买时应尽量选购带有“3C”标志的产品。

  今天下午,市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消保委将在新世界商厦举办“玩具强制认证”现场咨询活动,解答消费者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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