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母亲杀8子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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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6:3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今日上午专电德国一名妇女因8项一般杀人罪1日被法兰克福专区法院判处15年监禁。法官认定,她杀害了自己所生的8个新生儿。 这名妇女名叫萨宾·希根茨,现年40岁,去年7月被捕。当时,警察在她父母家的花瓶和鱼缸里发现了遇害婴儿的遗骸。这一恐怖案件震惊德国,促使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检察官以谋杀罪名对希根茨提起诉讼,但本案4月开庭前,法院以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她有意隐瞒罪行为由,将其指控减为一般杀人罪。 希根茨一直拒绝在庭审中作证。她此前告诉调查人员说,她在杀害孩子前喝醉了,不记得那些新生儿。 辩护律师称,希根茨听取宣判时反应平静,“她知道自己可能面临这种判定”。15年监禁是对德国一般杀人案的最高量刑,如果是谋杀,可判终身监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