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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联邦法庭裁定延缓遣返赖昌星这意味着赖昌星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5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加联邦法庭裁定延缓遣返赖昌星这意味着赖昌星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

  6月1日,赖昌星受到媒体的围攻

  据新华社渥太华6月1日电(记者赵青 杨士龙) 加拿大联邦法庭1日宣布对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遣返案的判决结果,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以审议决定是否接
受他提出的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的请求。

  加联邦法庭当天发布的裁决书说,延缓遣返赖昌星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决定,有效期直到法庭决定是否接受其司法复议的请求为止。

  联邦法庭发言人安德鲁·鲍姆贝格1日在接受据新华社记者询问时说,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要在30天内把要求司法复议的申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相关文件呈交法庭,移民部及控方律师在其后的30天内把相关回应文件也呈交法庭,最后再由法官和控辩双方确定听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这意味着赖昌星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的时间,赖昌星本人也将继续在温哥华的家中接受软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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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昌星遣返案案情回放

  1999年8月,受到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走私要犯赖昌星夫妇及其三个子女从香港逃到加拿大。

  2000年3月赖昌星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同年6月,赖昌星提出“难民申请”。同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的难民听证会开始。

  2002年6月21日,温哥华难民法庭驳回赖昌星及其家人的难民资格申请。

  2002年6月28日,加拿大移民局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赖昌星夫妇,要求两人要缴8万加元保释金,而且必须留在寓所,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

  2003年7月14日,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

  2004年4月7日,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向联邦上诉庭提交文件,并且要求以双倍时间处理。

  2005年4月14日,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赖昌星申请“难民资格”的上诉,这使得赖昌星企图获得“难民资格”的梦想第三次破灭。

  2005年6月10日,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寻求政治庇护。

  2005年9月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赖昌星的上诉。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移民部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5月26日将赖遣返回中国,赖昌星随即通过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庭提出上诉。

赵青 杨士龙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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