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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前总统金泳三次子因涉嫌收贿被判缓刑并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3:09 国际在线

  中新网6月3日电:韩国最高法院昨天对因涉嫌从“韩松集团”前副总裁赵东晚手中收取二十亿韩元的非法政治资金,而被起诉的前总统金泳三的次子金贤哲予以维持原判,判处金贤哲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并追罚五亿韩元。

  据“中央社”援引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对于与金贤哲一起被起诉的前国家安全企划部(现国家情报院)运营次长金己燮,也维持原判。金己燮被判有
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韩国大法院在判决书指出,“赵东晚为清算关于被告人金贤哲委托保管的五十亿韩元利息的债权、债务关系,支付了利息,因此,很难把二十亿韩元中的十五亿韩元视为无偿提供的政治资金。原判对这一部分判决无罪并没有错误”。

  据了解,金泳三的雅号为“巨山”,金泳三担任总统期间,外貌酷似金泳三且跋扈的金贤哲,被韩国媒体戏称为“小山”或“小统领”,涉及了多项收贿关说之丑闻。

  前述上诉至韩国大法院的案件,系为金贤哲因涉嫌于二○○三年二月至十二月面对第十七届议会选举,透过金己燮以选举资金的名义,自赵东晚处收取了二十亿韩元而被起诉。这笔资金没有按照“政治资金法”开具收据,但金贤哲却主张道,这是交给赵东晚管理的总统大选剩余资金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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