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从南斯拉夫到黑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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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8: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 阎月凡)黑山共和国议会3日在首府波德戈里察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黑山独立决议以及独立宣言。黑山独立标志着前南斯拉夫的6个联邦共和国已全部独立。 1945年,南斯拉夫人民在铁托的领导下取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同年11月29日,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1963年,南斯拉夫更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
20世纪90年代初,南斯拉夫开始分化。1991年6月,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率先宣布独立。同年10月和11月,波黑和马其顿也相继宣布为独立的主权国家。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议会通过新宪法,宣布塞尔维亚和黑山两共和国联合成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南联盟的国土面积为10万多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54.4万,由塞尔维亚族、阿尔巴尼亚族、黑山族、匈牙利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组成。 黑山共和国人口不足70万,且经济实力与塞尔维亚相去甚远,因此在南联盟中始终认为自己人少位卑,内部要求独立的呼声始终未断。 1997年10月,得到西方支持、主张黑山独立的久卡诺维奇当选黑山共和国总统后,黑山同南联盟的矛盾日益尖锐。1999年8月,黑山政府通过一项题为《黑山同塞尔维亚关系基础》的提纲,建议南联盟改名为“黑山和塞尔维亚国家共同体”。此后,黑山政府加快了独立步伐。 2000年12月29日,黑山政府通过了关于重新确定黑山同塞尔维亚关系的方案。方案认为,黑山同塞尔维亚的关系应为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两个独立国家组成的联盟。 2002年3月14日,南联盟领导人以及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的领导人在贝尔格莱德签署了两个共和国未来关系协议。根据协议,未来共同国家的名称为“塞尔维亚和黑山”。2003年2月4日,南联盟议会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还规定,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在2006年2月之后有权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确定是否独立。 今年3月2日,黑山共和国议会通过总统武亚诺维奇的提议,决定于5月21日举行全民公决。根据议会通过的全民公决法案,全民公决结果生效的有效多数为不低于总有效票数的55%。 5月21日,黑山的全民公决如期举行。根据官方最终统计结果显示,55.5%的选民在全民公决中支持黑山独立,这一数字达到了黑山全民公决法案规定的独立标准。(完) 相关专题:黑山走向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