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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顾《武器出口三原则》悍然向印尼提供3艘巡逻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4:46 东方今报

  ●对日本军国主义来说,这是死灰复燃的一小步

  ●对热爱和平的人们来说,这是重蹈覆辙的一大步

  口口声声表态绝不违反《武器出口三原则》的日本终于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小泉政府6月1日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向印度尼西亚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而
武装巡逻艇是日本政府正式认定的武器类别!

  史无前例 政府援助成军售工具

  6月1日,小泉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利用政府开发援助(ODA)向印尼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以协助印尼打击海盗和保护马六甲海峡的运输安全。这是日本首次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外国提供武器。

  6月2日,日本媒体以《日本将向印尼提供巡逻艇ODA首次涉足武器出口》为题报道说,日本政府决定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向印度尼西亚提供3艘武装巡逻艇以打击恐怖活动和海盗组织。日本政府已将此事汇报给执政党自民党的安全保障项目组,在执政党同意后作出了正式决定。据悉,这三艘计划提供给印尼的巡逻艇都安装了防弹玻璃,装甲厚度也超过普通船只,还装备了基本配置的武器,因而被日本政府认定为“武器”。

  “雪中送炭” 日本财团配合政府慷慨赠送

  除了日本政府,和马六甲海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日本财团也表现得非常活跃。在小泉政府作出向外国提供武器援助的同一天,日本财团在马来西亚巴生港为马来西亚海事法令执行厅举行了一场捐赠一艘教练舰的仪式。在捐赠仪式上,日本财团主席将这艘“马林”号教练舰交给了马来西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纳吉。

  “马林”号重270吨,长40米,宽7.2米,能够搭载29名船员,建造费用为8.3亿日元(约合800万美元)。海事法令执行厅是马来西亚2005年新成立的一个政府机构,其职能是海岸警卫,目的是为了控制走私、非法移民与海盗行为。

  日本财团最近的举动不断,它同时还“领导”着全世界打击海盗的行动。该财团为2001年在东京举行的一次旨在打击海盗的国际会议以及分别在2004年和2006年举行的亚洲海运安全机构高层会议提供了资金。

  2005年,日本财团主席向国际海事组织提出了马六甲海峡安全新框架构想,并且指出“海运安全从此不再免费,使用马六甲海峡的国家必须与沿岸国家进行合作,并且支付费用”。

  用意明确 日本妄图控制马六甲海峡

  小泉政府首度利用政府开发援助向印度尼西亚提供巡逻艇并非突然间作出的决定,而是长期累积的“突破”。

  日本对马六甲海峡的重视不难理解,马六甲海峡是马来半岛与苏门答腊岛之间的一条细长水道,海峡全长约800公里,西北部入口处宽约233公里,东南部的新加坡海峡最窄处不足20公里,有些地方的可航行宽度不足2公里,它的西北端直通安达曼海,东南端连接我国南海,是沟通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咽喉要道。

  近年来,马六甲海峡的通航船只急剧增多,成为世界最繁忙的海峡之一。每年过往海峡吨位超过1000吨的船舶就有7万多艘。

  日本50%的能源供给依赖石油,其中又有90%的石油进口依赖中东国家,所以,对能源供给源的掌控和确保运输途径的通畅,一直是日本能源战略的主要课题。马六甲海峡也因此被喻为日本的生命线,对日本有着极为重要的军事和战略意义。

  内心矛盾 担心中国主导海峡事务

  北京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法学博士龚迎春在5月撰写的《马六甲海峡使用国合作义务问题的形成背景及现状分析》一文中分析说:

  一方面,日本不满于30多年来一直由日本单独以民间团体的名义出资维持马六甲海峡的航行安全,期望船舶通航量已经和日本持平甚至有可能超过日本的中国能够分担日本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日本又担心中国通过对海峡沿岸国的援助以及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削弱日本对海峡沿岸国的影响力。

  基于这种考虑,日本虽然支持中国等国加入海峡安全确保机制,但也开始改变援助方式,加大对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家的影响,希望能保持日本在马六甲安全事务中的主导地位。邱永峥

  关键词解读

  ●武器出口三原则

  日本在1967年4月针对出口武器问题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出售武器”,“不向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出口武器”,“不向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者可能要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1976年2月,三木首相提出,对三原则对象以外的地区也不出售武器。1981年1月,日本国会作出了《关于武器出口问题的决议》,此后,日本一直实行禁止对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方针。

  ●日本财团

  日本财团于1962年成立,当时名为“日本造船工业基金会”,它的目标均与日本政府有直接关系,因此被视为日本政府的“爪牙”。日本财团成立后还炮制出“马六甲海峡协议会”。该协议会的宗旨是为确保在马六甲海峡航行的船舶的安全,从事航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此后,日本财团以渐进的方式向马六甲海峡实施渗透,近年更是公开以“和海峡沿岸国家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尚显不足”为由,为完全介入并且主导马六甲海峡的安全事务制造了舆论背景。

  一家之言

  能源血脉绝不能受制于人 中国必须警惕

  北京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法学博士龚迎春认为,马六甲海峡对于中国也同样重要。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石油进口国之一,中国从中东、非洲、东南亚进口的原油中的约80%是通过马六甲海峡运输的。一旦马六甲海峡的安全出现变数,中国经济将面临巨大威胁。所以,中国的能源命脉必须自己掌握,对于日本的企图,中国必须警惕并做好应对的准备。

  同时,中国作为一个地理上的海运不利国家,研究马六甲海峡的航行制度以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国际海峡使用国的权利和义务,关注并积极参与正在形成中的马六甲海峡使用国合作问题的走向和规则的草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5年9月7日,马六甲海峡安全会议在雅加达开幕。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交通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局成志表示:“随着海峡交通量的不断增长以及海峡一带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的日益猖獗,沿岸国家维护海峡安全的任务越来越重,资源不足的情况也日益凸显。

  中国支持海峡沿岸国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维护海峡主权和安全并发挥主导作用,主张有关国家在充分考虑各方关注点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合作保障海峡安全。中方愿意积极参与有关合作,为维护和加强海峡航行安全和防污染作出贡献。为此,中国政府将考虑动用一定资源,帮助海峡沿岸国进行建设,加强技术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

  中国的这一立场标志着日本和海峡沿岸国长期推动的马六甲海峡使用国合作义务问题有了实质性进展。日本推动使用国合作义务问题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中国和韩国承担部分费用,结束日本的一国援助体制。但是,中国在此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快又超出了日本的预想。中国的积极态度令日本颇感意外,但也对中国的转变抱着喜忧参半的矛盾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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