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斯:最后期限再延三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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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1: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拉姆安拉6月6日电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6日决定短暂延长民族对话会议议程,给予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3天的期限考虑接纳“狱中协议”。届时如果哈马斯依然故我,阿巴斯将宣布举行全民公决的日期。 哈马斯领导的自治政府副总理沙伊尔当天发表讲话,对阿巴斯的决定表示不满。他认为“过于迫切的措施、为对话设定期限会威胁巴勒斯坦的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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