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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商企业实施质量互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09:0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李蓓)药品生产商、经销商和药店相互监督,有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其他两个环节就联名要求整改,一旦整改不到位,合作关系便全面停止。昨天,上海和黄药业等十余家药品企业联合发起一项医药工商企业质量互监机制,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在该机制框架内,药品生产商、经销商及药店将加强供应链管理,定期对合作伙伴的GMP、GSP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人员管理和物料管理的软硬件。一经发现合作伙伴
有不符GSP或GMP要求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如对方不予理睬或整改不到位,有权单方面暂停合作关系。如果事态性质严重,将向国家药监部门反映,并全面停止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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