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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判决 抗争到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4:2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6日下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二战期间被日本强掳的42名中国河北省劳工对日索赔一案原告方的所有诉求。原告方对判决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结束后,中国劳工诉讼案律师团的日本律师说,东京高等法院的判决虽然认定了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事实,但以20年的“请求权”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日本政府和有关日本企业谢罪并进行赔偿的诉求。

  二战被掳劳工、原告代表娄庆海在法院楼前对新闻界说,他对东京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提出强烈抗议。他表示将继续把官司打下去,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中国被掳劳工联谊会常务会长、已故中国劳工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当天也来到法庭声援。他说,法庭忽略了日本强掳中国劳工问题的本质。日本方面应当正确对待历史,以实际行动来向中国劳工谢罪。

  1944年至1945年,侵华日军在中国河北省强掳大量中国人到日本各地的矿山、建筑工地等充当苦役。中国劳工受尽虐待,一些人被折磨致死。1997年9月,42名幸存的河北省中国劳工及遗属在日本友人、律师的支持下,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西松建设、飞岛建设、三菱物资等10家日本企业谢罪并赔偿,赔偿金额共计8.4亿日元。2003年3月,东京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没有认定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事实,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方随后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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