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十年“诉日”遭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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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4:27 新京报 | |||||||||||
东京高等法院二审驳回诉讼,声称起诉已超时效
昨日下午,被判败诉后,中国劳工家属带着遗像在记者招待会会场上,向媒体通报情况。本报记者郭铁流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昨日下午,东京高等法院二审驳回原中国劳工状告日政府和日本企业的诉讼,理由是起诉已超过时效。但原告表示将继续上诉。 十年诉讼多名原告离世 法院驳回的理由是,原告的诉请已经超过了10年的有效期和20年追溯期。法院声称,42名原告最晚于1945年12月离开日本,按照规定应在1955年12月之前提起诉讼。 中国劳工对日诉讼中方律师康健说,这与东京地方法院在2003年3月做出的一审判决理由和结果一样。 1997年9月,42名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被强制带到日本从事超强度劳动的原中国劳工提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以及十家日本企业赔偿约8.4亿日元的损失,偿还未支付的劳务报酬,并在日中两国的报纸上刊登谢罪声明。但是,17名原告在一审判决之前去世,法院追加了其后人作为原告,目前原告已经增至90人,但在二审结束之前又有10多人去世。 案件涉及的被告包括日本政府以及三菱物资、西松建设等10家日本公司。 法院承认日本不法行为 东京高等法院虽然驳回了42名原告的诉讼,但认定,日本国违反中国劳工意志,将劳工强行掳至日本,限制自由,在极差的卫生条件和粮食不足的状态下进行过量劳动的行为属于不法行为。法院指出,这些不法行为极其恶劣,损害巨大。 由于日本法律是三审终审制,42名劳工对日索赔二审虽然败诉,但还有上诉机会。康健说,在准备充足后,将尽快向日本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83岁的马德志说,他将继续上诉直到死。而77岁的李良杰说,他死了后代还可以继续上诉。 除运用上诉法律手段维权外,中方代表还计划在6月19日,分别在日本东京和上海向日本三菱公司总部和中国办事处提交书面交涉。 ■声音 “令人感到耻辱的判决” 东京劳工诉讼团长日方律师高桥融认为这是“令人感到耻辱的判决”,他说,杀人犯杀了人超过10年依旧是杀人犯,日本政府和企业侵害中国劳工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劳工索赔不能因为时效的原因而被拒绝。 中国人战争受害者索赔案律师团干事长、日本律师南点男也认为,强迫劳动的事实不能随着时间而消失,希望政府能像德国一样有勇气面对过去,正视赔偿问题。中国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会长、当年的受害者马德志老人则称“对判决感到气愤,希望日本法院理解中国劳工的愿望”。 “我们对今天的判决非常失望,”律师团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说,“它让日本人和中国人都对日本法制失去信任。” (陈俊杰王薇) ■历史 近七千中国劳工惨死异乡 据日本外务省今年早些时候公布的一份报告,在日本战败前被强掳到日本各地135个矿山和港口的中国劳工共计38935人,其中6830人死亡。 迄今日本各地各级法院至少审理了14起与强掳中国劳工有关的案子。分别是花冈劳工诉讼、刘连仁劳工诉讼、东京劳工诉讼、长野劳工诉讼、广岛劳工诉讼、京都劳工诉讼、新潟劳工诉讼(前后2批)、北海道劳工诉讼、福冈劳工诉讼(前后2批)、群马劳工诉讼、长崎劳工诉讼和宫崎劳工诉讼。 其中,花冈劳工诉讼率先于2000年以和解方式解决,广岛劳工诉讼在二审中胜诉。 其余案件要么一审败诉,要么仍处于冗长的上诉阶段。 (王薇新华社专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