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认定“没救”法院介入“续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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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6:1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新华社专电法院介入后,一名11个月大的美国婴儿15日获得两周时间“残喘”,但孩子母亲必须在这段时间内找到愿意收治的医疗机构,否则目前就诊的医院将移除患儿的呼吸器和进食管。小丹尼·韦恩·卡伦出生时,因早产接受气管切开手术。今年4月,他胡乱拔掉一根帮助呼吸的管道,因此缺氧入院治疗。一个月后,位于达拉斯的儿童医疗中心道德委员会认定,小丹尼“没救了”,医疗中心将摘掉维持他生命的设备。
小丹尼的母亲迪克西·贝尔彻强烈反对。她的律师布赖恩·波茨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说,小丹尼状况稳定,脑部还有活动迹象,尽管没有达到正常水平。当地法院5月19日裁定,贝尔彻可以暂时抵制医疗中心的决定。贝尔彻与医疗中心后来达成协议,延长两周再做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