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二审驳回我劳工诉讼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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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5:30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东京6月16日电日本东京高等法院16日下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二战期间被日本强掳的42名中国河北省劳工对日索赔一案原告方的所有诉求。原告方对判决不服,表示将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结束后,中国劳工诉讼案律师团的日本律师说,东京高等法院的判决虽然认定了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事实,但以20年的“请求权”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日
二战被掳劳工、原告代表娄庆海在法院楼前对新闻界说,他对东京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提出强烈抗议。他表示将继续把官司打下去,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中国被掳劳工联谊会常务会长、已故中国劳工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当天也来到法庭声援。他说,法庭忽略了日本强掳中国劳工问题的本质,日本方面应当正确对待历史,以实际行动来向中国劳工谢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