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认定泰爱泰党违反选举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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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06:59 新华网 | |||||||||
新华网6月22日电 泰国选举委员会22日认定,泰国总理他信·西那瓦所在的执政党泰爱泰党在今年4月举行的选举中违反了选举法。 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裁定,泰爱泰党在今年4月2日的选举中“雇佣”小党派参与选举,以避免选区内只有一名候选人参选时得票率必须超过20%的限制条件。
“选举委员会向总检察长提议,泰爱泰党违反了政党法第66款,”总检察长办公室一名发言人证实说。 美联社报道说,根据泰国有关政党法,在选举委员会作出这一裁决后,宪法法院将正式受理此案,并有可能裁定泰爱泰党通过“违反宪法的途径”获得选举胜利,以及可能下令该党解散。 美联社说,如果宪法法院下令泰爱泰党解散,那么包括总理他信在内的该党所有成员将不能参加计划于今年10月重新举行的选举。 泰爱泰党一名发言人说,该党对选举委员会采取的法律行动表示担忧,但会给予全面配合。 “如果需要我们党内任何成员提供证词,我们会提供方便,包括党主席他信,”这名发言人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