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终审判决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未损害原告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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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4:37 京华时报 | |||||||||
6月23日,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宪案原告团代表菱木政晴(左一)与律师中岛光孝(左二)向媒体介绍判决情况。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日本最高法院第二法庭23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小泉参拜靖国神社并没有给原告造成法律意义上的利益侵害,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维持二审判决。 日本部分阵亡者遗属和宗教人士状告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违反日本“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并要求向每人赔偿1万日元精神损害费。最高法院第二法庭驳回了赔偿请求,但并没有对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是否违反“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问题作出判断。
小泉出任日本首相之后,于2001年8月13日首次参拜了供奉着14名甲级战犯牌位的靖国神社。日本部分阵亡者遗属以及宗教界人士认为,小泉以内阁总理大臣的身份参拜靖国神社违反了宪法规定的“政教分离”的原则,并给他们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他们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泉停止继续参拜,并向每位原告赔偿1万日元精神损害费。 2004年2月,大阪地方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虽然认定小泉是正式参拜靖国神社,但又以没有侵犯原告的实际利益为由,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原告对此不服,向大阪高等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7月,大阪高等法院在没有涉及小泉参拜靖国神社性质的情况下支持了一审判决。 围绕小泉参拜靖国神社违反宪法和要求赔偿问题,日本全国各地先后8次提出起诉。其中,福冈地方法院和大阪高等法院分别于2004年4月和2005年9月对小泉参拜靖国神社作出了违反宪法的判决,但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