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修改管理条例加强对按摩行业管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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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4:49 新华网 | |||||||||
新华网新加坡6月25日电 (记者张永兴) 新加坡警方24日宣布修改按摩业管理条例,以加强对这一行业的管制,阻止不良商家提供色情服务。 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24日晚报道,修改后的条例从本月26日起生效。新条例内容包括:不准在按摩院里设单独房间、隔间,按摩服务必须透明公开;按摩服务必须从外面看得到,门窗不能有遮挡,包括不能用深色玻璃、窗帘或贴上海报等;按摩院员工不能公开拉客
原无需申请执照的脚底按摩、传统中医推拿按摩或治疗性按摩的按摩中心都必须到警察局登记注册,并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警方还规定,经营按摩业者必须在今年8月27日前拆除原有的小房间和封闭式设置,然后到警察局注册。违反这一规定者将被处以1000新元(约合632美元)罚款。 去年,新加坡警方共逮捕了158名从事色情服务的按摩女郎。今年前5个月,警方已抓获了52名从事色情服务的按摩女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