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在巴黎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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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8日14:33 国际在线 | |||||||||||
本届缔约国大会主席、阿尔及利亚外长贝贾维在会上致辞 国际在线专稿(记者 李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27日在巴黎举行,45个缔约国派代表团出席了大会。这是《公约》生效以来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近年来,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加重视。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内部存在相互依存关系,而全球化和社会变革进程虽然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但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了全人类共同关注刻不容缓的课题”。公约的宗旨则包括四项内容:一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二是尊重有关群体、团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鉴赏的重要性的意识;四是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来拯救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一样,也很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0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工作后,中国积极响应,从2001年以来,中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入选。2004年8月,中国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第6个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尔后,中国文化部根据“我国是世界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并不太乐观”的现状,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对无形遗产进行普查、保护,并制订相关法规。与此同时,各种民间无形文化遗产抢救工作也相继展开。通过这些工作,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此外,中国也很重视与国际社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合作。在此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就参加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成员国的竞选。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会议的国务院副秘书长陈进玉在会上发言表示,中国从2004年8月加入《公约》以来,已尝到了加大保护力度的甜头。今年6月10日中国举办第一个“文化遗产保护日”,中国人以不同形式踊跃参与了各种保护活动。事实表明,政府有意识地倡导文化多样性,不仅有利于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而且有利于拉动旅游、增加就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动人民参与守护自己的精神家园活动,能够增进不同人群之间的相互理解、信任和尊重,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陈进玉还表示,这次中国政府如能当选为政府间委员会成员国,将更加努力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明年承办一次政府间委员会会议,扩大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进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