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焚国旗在美未通过 美曾裁决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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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15:0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一项禁止焚烧国旗的宪法修正案27日在美国国会参议院表决中未能获得通过。 这项宪法修正案获得美国总统布什和多数共和党议员支持。根据这项修正案,美国将禁止焚烧国旗的行为。
在表决中,支持和反对修正案的参议员分别为66人和34人。尽管支持者占多数,但因未达到修改宪法所需三分之二多数,所以这项在美国朝野引起争议的议案未获得通过。美国众议院去年已通过这项宪法修正案。 投赞成票的议员对表决结果感到遗憾,认为这是无视那些为“捍卫美国国旗献出生命的美国人”。反对者则认为,这项修正案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相违背。 美国最高法院1989年和1990年做出裁决,焚烧国旗行为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