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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立法确定国有公司垄断天然气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6: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莫斯科7月5日电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5日通过的联邦“天然气出口法”规定,俄天然气出口业务将全部由国有公司承担。这一法律实际上确立了国有的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对本国天然气出口的垄断地位。

  参与上述法律起草工作的俄国家杜马能源、运输和通信委员会副主席利帕托夫当天对新闻界说,这一法律获得杜马通过将保障国家对天然气出口实施控制,指定俄罗斯天然气
工业股份公司作为俄唯一的天然气出口商,将消除俄公司之间在天然气出口方面的竞争,从而避免俄罗斯天然气出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

  这一法律还要经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通过及总统签署后方能生效。

  目前,包括伊捷拉天然气运输公司在内的几家俄罗斯私营天然气公司也享有天然气出口权。与此同时,涉足天然气领域的秋明石油公司和卢克石油公司等俄罗斯主要石油公司也希望获得天然气出口权。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公司,俄政府于去年获得了对该公司的控股权。2005年,俄罗斯天然气开采量为6406亿立方米,其中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开采天然气5472亿立方米,占总量的85%以上。去年,俄罗斯出口天然气1525亿立方米,较2004年增长8%。(记者岳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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