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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机动车的报废年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7:53 潇湘晨报

  9座以下(含9座)非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最高,为15年,其强制报废年限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而只有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的出租车报废年限是不能延缓的,其报废年限为8年;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最高可延缓10年;营运客车和轻型货车、大型货车的报废年限也为10年,最高可延缓5年;20座以上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最高可延缓4年;一般摩托(除正三轮摩托外)的报废年限为8至10年,最高可延缓3年。谭 鹏 任晓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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