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通过"天然气出口法" 出口业务将由国有公司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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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10:3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扬子晚报报道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5日通过的联邦“天然气出口法”规定,俄天然气出口业务将全部由国有公司承担。这一法律实际上确立了国有的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对本国天然气出口的垄断地位。参与上述法律起草工作的俄国家杜马能源、运输和通信委员会副主席利帕托夫说,这一法律获得杜马通过将保障国家对天然气出口实施控制,指定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作为俄唯一的天然气出口商,将消除俄公司之间在天然气出口方面的竞争,从而避免俄罗斯天然气出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目前,还有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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