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泰国:5政党涉嫌违法被起诉指控证据多达1500多页 主要政党予以否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陆永江) 7月6日下午,泰国最高检察院向宪法法院递交了有关取缔5个政党的起诉书,指控该5个政党在今年4月2日大选中涉嫌违反《政党法》,应该被依法取缔。

  泰国宪法法院将于7月13日宣布是否受理此案。由于此案涉及泰国最主要的两大政党,所以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起诉书的出炉

  取缔5政党一案源自泰国选举委员会接到的来自有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学者等提交的大量投诉。选举委员会成立的专门调查委员会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和材料收集工作后,先后向检察院递交了5个政党在4月2日大选中有关涉嫌违反《选举法》和《政党法》的证据材料,多达1500多页。

  选举委员会主席瓦沙那第一次向最高检察院递交这份材料时,由于没有提出处理意见而被退回。在第二次递交材料时,瓦沙那首先提出了上述5个政党应被依法取缔的处理意见。

  泰国最高检察院收到投诉材料后迅速作出反应,总检察长帕超任命了一个由11名检察官组成的审查委员会。6月27日,该委员会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决定,就5个政党在大选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向宪法法院提出起诉,并同意瓦沙那的处理意见,建议提请宪法法院将5个政党依法取缔。随后,审查委员会于7月6日完成了针对5个政党的正式起诉书起草工作并提交给总检察长,依法由总检察长帕超再进行单独审议后,作出是否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的最终决定。结果帕超同意审查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5政党涉嫌违反《政党法》

  据泰国最高检察院有关取缔5政党案调查委员会秘书长阿塔蓬透露,在最高检察院向宪法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泰爱泰党被指控在4月2日大选的首轮补选中存在用金钱收买小党参选的违法行为,其直接涉案人是泰爱泰党副主席、看守内阁国防部长探玛叻和泰爱泰党副秘书长蓬萨。而民主党一共遭到三项指控:号召选民投弃权票;雇用小政党诬蔑其他政党;阻挠4月23日在泰南宋卡府举行的第二轮补选。民主党涉案人员包括秘书长素贴等人。另外3个小政党——泰国发展党、民主进步党和泰国国土党被指控在选举中存在接受雇用参加选举和诬蔑政党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政党法》第六十六条。

  泰国评论员指出,这是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民主政治74年以来,针对政党提出的最为严重的指控,犹如给泰国政坛投入了一枚“核炸弹”。

  主要政党否认指控

  根据泰国《政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依法取缔的政党执行委员在5年内不能重新成立或参与成立新政党,也不能担任任何政党的执行委员,更不能出任政党主席。但他们可以以新政党的成员当选国会下议院议员、出任内阁部长甚至总理的职务。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泰爱泰党和民主党被取缔后,虽然可以以原有党名或新党名进行重新注册,但必须更换所有执行委员。

  目前,泰爱泰党和民主党均对国家选举委员会和最高检察院提出的指控予以否认,均表示自己一定可以在宪法法院澄清事实。泰爱泰党和民主党是泰国最主要的两大政党,以看守总理他信为首的泰爱泰党是泰国第一大党,民主党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老牌政党。

  民众担心引起社会动荡

  泰国社会对取缔泰爱泰党和民主党普遍感到担心,认为这会给当前政治危机“雪上加霜”。看守内阁总理府部长素拉南说,政党对泰国社会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宪法规定政府必须由大选产生。如果在证据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取缔政党,特别是取缔具有60年历史的民主党和现在第一大政党的泰爱泰党,很有可能会导致社会秩序出现严重混乱,民众会因此对政治丧失信心。为此,他呼吁法院作出裁决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泰国部分法律专家和学者认为,取缔泰爱泰党和民主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证据显示的违法行为只是个别政党成员所为,难以证明是政党行为。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法院不应该因个别政党成员的不法活动就取缔整个政党。

  目前,有关取缔5个政党的诉讼案成为泰国各大媒体和民众议论的一大热门话题。泰国易大仓大学民意调查中心就此问题在首都曼谷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53.2%的曼谷民众反对法院取缔5政党,特别是泰爱泰党和民主党,否则将弊大于利;但也有22.6%的人赞同法院取缔5政党。

  泰国宪法法院代理院长庞·章他腊邦此前就取缔5政党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将以最快速度审理好此案,同时他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宪法法院“将创造历史”。

陆永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