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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法学专家谈法学人才培养 法学教育如何面对全球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10:56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实习生 申丹 元志超) 7月4日,来自中国和澳大利亚近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和法学专家集聚北京,就法学教育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会者一致认为,法学教育要接受全球化的挑战。

  全球化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有专家指出,高等法学教育是以法学研究为理论支撑的,随着政治多元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理论研究的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股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法学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国际化趋势也表现得十分明显。此外,随着全球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这更加为法学教育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廖益新教授将全球化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动了各国法律的趋同化;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法律服务也相应地出现了国际化的特征;三是全球化带来的一些共同性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可持续性发展和反恐等,要求法律专业人才拥有国际的视野、综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

  在谈到全球化趋势对中国的影响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徐中起教授认为,中国市场经济在高速发展,中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像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这些法律会越来越发达,这势必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比较借鉴中谋发展

  如何在国际化潮流中走得更好?澳大利亚著名法学专家杰弗里(Jeffrey Waincymer)教授认为:教育者必须首先明确国际化法学教育理论,在此理论的基础上才能开展教育的实践;另外,在课程内容设置方面,要把国际性的角度放在所有课程之中;最后,让学生为国际化的法律事务作好准备。

  廖益新教授针对中国的法学教育谈了自己的看法:一是课程的体系要增加国际法方面的训练,特别是一些重要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方面的训练;二是增加比较法或者外国法方面的内容;三是人文方面和素质方面的一些课程,也是法学院课程里面需要考虑的,这些知识和技能,都是今后从事高层次法律服务人才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四是加强实际应用能力和技能方面的训练,以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技能;五是与更多的国外法学院合作,增进相互了解。

  在研讨中,中澳两国专家都提到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方法,尤其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之间的交流需要进一步加强。

  这次“中国-澳大利亚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汕头大学法学院协办的。来自两国的100多位法学院院长和法学专家参加了研讨。

申丹 元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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