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将颁新国籍法 华裔将不再受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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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10:43 法制晚报 | |||||||||
印尼将颁新国籍法 华裔将不再受歧视 本报综合消息 印尼争议多年的新国籍法案,可望在国会7月11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中通过,以取代已有半世纪以上的现行国籍法。由于新国籍法取消了旧法令中的歧视性条款,所以广受外裔尤其是华裔族群的重视及欢迎。
新国籍法重新修订有关“本土印尼民族”的定义:所谓本土印尼民族不再根据种族,而是根据法律来定义,本土印尼民族是指自出生即已成为印尼公民、期间不曾自愿地接受其他国籍的印尼人。 根据此项新定义,所有在印尼出生的外裔子女,不论是华裔或其他外裔子女,自动成为本土印尼民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