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中朝就"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互致贺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13:25 国际在线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7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防委员会委员长金正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金永南,内阁总理朴凤柱互致贺电,祝贺《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

  双方在贺电中积极评价中朝关系的发展。双方表示,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中朝友
谊是中朝两党两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双方将按照新时期的要求,深化两国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把中朝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推向前进。(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