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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商品成打击对象 发展中国家也对我国反倾销(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36 国际在线

  低价出口产品并不总受欢迎

  根据我国商务部统计显示,1979年至2005年年底,全球起诉中国对外倾销的案例共有663起,其中发达国家329起,占总数的49.62%,发展中国家299起,占47.1%。在对中国倾销案起诉最多的前1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中,很多都是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度有89起,名列第三;阿根廷45起,名列第四;土耳其和南非各36起;墨西哥35起;巴西21起等。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告诉记者,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倾销起诉明显增加。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出口增长很快而且幅度很大,不断引发新的贸易摩擦和矛盾,另一方面也与发展中国家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关。1904年,加拿大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倾销法。起初,这项法律主要被发达国家用来对付发展中国家。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发展中国家逐渐觉悟,纷纷开始制定反倾销法。

  现在的问题是,一提到反倾销,中国企业总是误认为只有把大量产品低价出口到发达国家才有可能成为被告,卖给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则是越便宜越好,对方一定会欢迎我们。而实际情况却相反,我国销往尼日利亚的5号电池已经成了被告,而且除了前面提到的国家以外,埃及、哥伦比亚等国也都排在对华倾销案起诉最多的前15个国家中。

  转变观念对我企业很重要

  周世俭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应立即转变观念,在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时要提高警惕,改变用低价打开外国市场的习惯。随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只要我们注意使卖给对方的价格不低于在中国的售价,其他国家就无法告我们倾销。

  另外中国企业也要积极应诉、提高抗争。巴西专家告诉记者,中国企业很少应诉反倾销案件,主要是由于语言障碍,缺乏国际贸易和法律知识,以及经济实力难以承受国际官司。所以助长了巴西对中国商品采取反倾销的风气。当然,中国企业也有在巴西打赢反倾销官司的,如中国企业积极应诉草甘磷除草剂案件获胜,巴西再也没有对该商品提出过反倾销。

  周世俭表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已经具备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但还缺乏法律和规则意识。当国外大型企业设立法律部门、中型企业普遍聘请法律顾问时,许多中国企业却还抱着“有事找组织”的想法,把打官司看成是政府的事。在各国企业都运用贸易法保护自己的今天,中国企业必须认识到商战即法战,在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同时,企业在观念和法律上也要与国际接轨。(环球时报驻印度、巴西特派记者陈继辉张川杜驻墨西哥特派记者张蕾记者江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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