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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指导两国战略协作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49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3日就《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5周年答记者问时表示,该条约是指导两国战略协作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方决心同俄方共同努力,继续全面落实这份条约,不断提升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水平。

  2001年7月16日,中俄两国元首在莫斯科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了在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基础上,发展中俄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关系的
宗旨和原则,将“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姜瑜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是中俄关系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二十一世纪初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树立了新的历史时期国与国关系的典范。

  姜瑜说,5年来,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确定的原则和精神的指引下,中俄关系保持着蓬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双方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中俄关系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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