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再次对“法轮功”信徒采取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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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0:07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新加坡7月14日电(记者张永兴)由于“法轮功”信徒无视警方的屡次警告,继续在新加坡诸多公共场所举行非法集会和进行骚扰活动,新加坡警方目前已决定对其采取法律行动。14日,警方将9名参加去年10月在乌节路非法集会的“法轮功”信徒告上法庭。 据新加坡当地媒体14日报道,警方去年10月22日和23日接到公众举报,说一些“法轮功”信徒在乌节路聚会。前去调查的警察发现这些“法轮功”信徒拿着标语和海报,并分
此外,最近几个月来,新加坡警方所接到的公众对“法轮功”信徒在公共场所活动的投诉不断增加。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警方对大约450起这类投诉作出反应。 根据新加坡的相关法令,任何蓄意骚扰他人、以语言或展示任何图像或文字而使他人惊吓或苦恼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非法集会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罚款5000新元(约合3164.5美元),而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罪最高可判坐牢3个月,罚款500新元(约合316美元)。 由于“法轮功”信徒无视新加坡法律,不断在诸多公共场所举行非法集会,因此,自2001年以来,新加坡警方已多次对其采取法律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