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媒体法修订案取消媒体业国外资本控股限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16:53 国际在线 | |||||||||
中新社悉尼七月十四日电(王进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今天推出媒体法修订方案,取消对同公司同城市跨媒体所有权限制及国外资本控股媒体等限制。 联邦通讯部长库南宣布了这一将大大改变澳洲媒体结构的方案。她表示,对于政府及行业来说,媒体业结构很明显正在迅速改变,需要建立一个灵活的体系,使媒体公司能够适应新的环境,并繁荣发展。需要寻求一个有远见的方法来满足消费者需求,并在未来提供
根据改革计划,现有的跨媒体所有权限制将被取消,但在城市市场将保证至少有五家不同声音的媒体。在媒体业的国外控股限制被取消后,媒体业在联邦政府的外国投资政策下仍将保持为一个敏感行业。对昆州、新州、维州及塔州乡村地区电视运营商的经营许可条件,将最终获得立法管辖。另外,还将推出针对乡村地区电台内容的规定。 澳洲现行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澳洲投资传媒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且一家公司在一个大城市仅能拥有报纸、电台或电视台中的一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