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部分收益投向廉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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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10:1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据经济日报消息,财政部日前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做好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工作,切实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一、财政预算安排要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 二、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具体按照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后余额的5%左右核定。 四、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五、加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项用于购建城镇廉租住房、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