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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大股东侵占资产要写入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6:5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据《证券时报 》报道,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严格对照《刑法修正案(六)》的相关内容,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通知指出,《刑法修正案(六)》不仅仅是一项刑事处罚的制度安排,更是支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是协助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保障。各公司要对照修正案内容深入自查,完善制度,将认识统一到运用制度安排预防和
抵制犯罪、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高度上来。并具体指出,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要载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公司资产的具体措施。另外,证监会将会同司法机关,细化执行刑法修正案的相关程序,完善监管联动机制,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将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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