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出台地表水污染物控制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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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9日16:02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布鲁塞尔7月18日电(记者 尚绪谦):欧盟委员会18日宣布,该委员会已就欧盟地区地表水污染物控制提出立法建议,以保护动植物和人类健康。 欧盟委员会建议对杀虫剂、重金属以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在地表水中的浓度进行限制,受限物质共有41种(类)。这些污染物中包括33种“重点物质”,重点物质中又包括13种有毒、难降解或容易在生物体内积累的“重点有害物质”,对于重点有害物质将设定更为严
欧盟委员会的立法建议需经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批准方能成为法律。如此项立法获得通过,欧盟成员国从2025年起将禁止向水中排放任何重点有害物质。 欧盟负责环境事务的委员斯塔夫罗斯·季马斯在新闻公报中说,一点有害物质足以污染大片水体,因此控制地表水污染对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康至关重要。鉴于江河流域和海域往往跨越国界,就地表水污染制订欧盟统一标准是必要的。 地表水污染物控制条例是欧盟水系立法的一部分。地下水保护条例已经出台,正在通过批准程序。欧盟水系立法的目标是在2015年前整体水系达到清洁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