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博客痛失饭碗女职员怒告上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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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03:52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英国《泰晤士报》19日报道,一家英国公司在法国分支机构的一名女职员因写博客被解雇,一气之下将上司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为自己讨个说法。这也成为法国因写博客被解雇而打官司的第一例。 天降横祸
被解雇女职员名叫凯瑟琳,现年33岁。出于对家人隐私的保护,她拒绝向媒体透露姓氏。凯瑟琳的博客“小英国人”过去两年广受欢迎,每天的点击率在3000左右。 凯瑟琳被解雇前在英国迪克森·威尔逊会计公司巴黎分部任秘书。今年4月,凯瑟琳突然被上司告知遭解雇,理由是她写博客毁坏公司声誉,犯下“重大过失”,并被要求立即收拾好个人物品离开公司。 记述趣闻 在博客中,凯瑟琳以日记形式记述了有关她工作、人际关系和作为单身妈妈的生活琐事等内容。凯瑟琳在博客中把上司描述为“穿背带裤和吊袜带的‘老学究’”、“在伦敦是绅士俱乐部常客”、爱“把秘书叫做打字员”。“我同他讲话时,总是忍不住模仿他的牛津-剑桥口音,”凯瑟琳写道。 “这不过是些趣闻轶事,没什么大不了,”凯瑟琳这样看待自己的博客。 诉诸法律 凯瑟琳的遭遇并非个例。2002年,美国网络设计师希瑟·阿姆斯特朗就因在网上言及工作而被开除。 针对上司指责,凯瑟琳辩称,她从未在网上透露自己和公司的身份。在博客中,她称呼自己的法国前男友为“我的青蛙”,而称呼两人三岁的女儿为“小蝌蚪”。不过,迪克森·威尔逊公司管理层认为,凯瑟琳把自己的照片放到网上,等于公开了身份。他们还对凯瑟琳利用上班时间写博客表示不满。 凯瑟琳的律师已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讼,要求获得大约5.4万英镑(约合9.72万美元)的赔偿,这相当于凯瑟琳两年工资。 这是法国首例因写博客遭开除而诉诸法律的官司。“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界定个人和职业行为,人们写博客时涉及工作的底线该划在哪里,”律师说。(新华社特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