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警方解救幼儿新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0:28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新华社供本报专电巴基斯坦南部信德省警方18日说,他们解救了两名年龄分别仅为1岁和2岁的女童。她们的父亲因为无力偿还债务,被迫让女儿和债主的儿子结婚抵债。 信德省警方高级官员阿杰马勒·马克西说,1岁的穆拉和2岁的马尔维是农民博加尔·霍索的女儿。霍索向地主阿里·纳瓦兹·林德借贷2.5万巴基斯坦卢比(约合420美元),但最后无力偿还。
为解决这起债务纠纷,阿里·纳瓦兹·林德和村里的另一名地主穆罕默德·拉马赞·林德召集村中的长老举行会议,最后决定让霍索的两个幼女和阿里·纳瓦兹·林德尚未成年的儿子结婚抵债。 警方闻讯后立即采取行动,逮捕了阿里·纳瓦兹·林德和穆罕默德·拉马赞·林德。 尽管巴基斯坦政府明令禁止,但是在巴基斯坦的一些部落地区仍然存在着用女儿嫁人解决纠纷的现象。巴警方上周解救了5名被迫嫁人的幼女,她们的年龄在6岁至13岁之间。 | |||||||||